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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一、甄試入學(含應用聲學研究所)

報考資格

一、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理、工等相關學系畢業,取得有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者。
二、以同等學力報考者,依教育部頒「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附錄二)規定辦理。

組別

不分組

考試
科目

資料審查 100% 

口試:無

一般生名額

--名(以每年公告為準)

備註

一、報名時須繳交之審查資料如下,請分項製作成PDF檔案格式再逐一上傳至報名系統,如選擇以紙本方式寄送,請依序整理或裝訂: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

相關著作與工程應用成果。

修讀碩士學位研究構想書(點此下載)。

連絡電話:(02)24622192轉6012
網址:http://www.se.ntou.edu.tw

 

二、考試入學-工學院聯合招生(含應用聲學研究所)

報考資格

一、 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校院各學系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
二、 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依教育部頒「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附錄一)規定辦理。

組別

不分組

考試
科目

資料審查 :100%

口試:無

一般生名額

--名(以每年公告為準)

在職生名額

備註

  • 工學院採全院碩士班考試聯合招生(包含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系統工程暨造船學系、河海工程學系),合計招生名額為一般生 48 名。
    二、考生報名時請選擇「工學院碩士班聯合招生」為報名單位,並以選擇報考之系所為第一志願,考生得就聯合招生系所中選填 3 個志願(含
    原報名系所),
  • 如無其他系所就讀意願亦可選擇不填,報名截止後不得要求更改報考系所志願順序。
    三、報名時須繳交之審查資料如下,請分項製作成 PDF 檔案格式再逐
    一上傳報名系統,如以紙本方式寄送,請用 A4 格式自行裝訂:
    (一)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1 份。
    (二)讀書計畫(報考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河海工程學系者請務必填寫「工學院碩士班招生考試研究領域意向調查表」;請連結工學院網站
  • http://www.ntoucse.ntou.edu.tw/,於「關於本院」 →「檔案下載」下載表格)。

(三)其他相關資料。
四、一般生錄取原則如下:
(一)各系所榜單依序為:原報名系所正取、原報名系所備取、其他志願報名系所備取。
(二)原報名系所依原始成績排序分發,備取生依志願以相對成績列記其他系所備取。正取生之選填其他系所志願皆不再列為備取。
(三)放榜後,備取生得就報名時選填之志願中選擇只等待遞補第一志願(原報名系所),或選擇優先遞補之其他志願系所。
五、遞補期限詳如公告。
*繳交資料不予歸還,重要個人資料請自行備份。

連絡電話:(02)24622192轉6012
網址:http://www.se.nto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