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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學系於民國48年創設時原名「造船工程學系」,是台灣培養船舶科技人才歷史最悠久的科系。系統工程是連結各領域之主要媒介,並可透過「系統思考」及「系統方法」架構一完整知識系統,將原本相互獨立的知識轉換成幫助決策選擇之方案。造船設計所需考慮之系統不下數百個,各系統間之匹配整合,常需應用到系統工程之擇優規劃技術。加以現今工業界晉用工程人員,對系統整合知識能力之要求甚殷,有鑑於此,乃將造船工程學系順理成章地於民國八十八年更名為「系統工程暨造船學系」,以期培育之人才更廣泛符合時代需求。為因應高級人才需求,於民國81年設立研究所碩士班,民國87年設立博士班,目標在培育機電與自動化系統、熱流系統、結構系統、船舶工程系統相關工程專業研究人才,以及訓練各專業工程系統介面整合之研發人才。

大學部教育目標為:

  • 教育目標一:培育學生具備應用工程知識,進行工程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之能力。
  • 教育目標二:培育學生具備結構與振動噪音系統、熱流系統、機電與自動控制系統及船舶工程系統等任一子系統之能力。
  • 教育目標三:培育學生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

以教育目標所培訓出的大學部學生將具備八項核心能力:

  • 核心能力1:運用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的能力。
  • 核心能力2:設計與執行實驗,以及分析與解釋數據的能力。
  • 核心能力3:執行工程實務所需技術、技巧及使用工具的能力。
  • 核心能力4:設計與工程系統、元件或製程能力,如結構與振動噪音、熱流、機電與自動控制或船舶工程等相關系統。
  • 核心能力5:計畫管理、有效溝通與團隊合作的能力。
  • 核心能力6:發掘、分析及處理問題的能力。
  • 核心能力7:認識時事議題,瞭解工程技術對環境、社會及全球的影響,並培養持續學習的習慣與能力。
  • 核心能力8: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

研究所教育目標為:

  • 教育目標一:培育學生具備應用工程知識,進行工程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之研究能力。
  • 教育目標二:培育學生具備結構與振動噪音系統、熱流系統、機電與自動控制系統及船舶工程系統等任一子系統之研究能力。
  • 教育目標三:培育學生持續學習的習慣並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

以教育目標所培訓出的研究所學生將具備八項核心能力:

  •  核心能力1:機電與自動化系統、流力系統、結構系統、船舶工程系統等任一子系統之專業能力。
  •  核心能力2:策畫及執行專題研究之能力。
  •  核心能力3: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
  •  核心能力4: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
  •  核心能力5: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之能力。
  •  核心能力6:良好的國際觀。
  •  核心能力7:領導、管理及規劃之能力。
  •  核心能力8: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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