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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費繳費期限至112年04月14日截止(限信用卡、現金),尚未繳費同學請於期限內儘速繳納。

轉出納組公告

公告主旨: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費繳費期限至112年04月14日截止(限信用卡、現金),尚未繳費同學請於期限內儘速繳納。

內容:

一、請自行在本校首頁、第一銀行網站或逕赴出納組列印。
(1) 本校網站: https://www.ntou.edu.tw/首頁/宣導網站
「學雜分費列印專區」或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網站,點選第一銀行代收學雜(分)費系統或逕赴出納組列印繳費單繳款。(信用卡繳費者取得授權碼後需2-3個工作天可查詢繳費是否完成)
(2)第一銀行: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第e學雜費入口網。
二、學分費逾期未繳費者,自04月17日起依下列辦理:
(1)依「學生學雜學分費繳納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須繳納延誤費。
(2)僅能在本校出納組1號第一銀行窗口繳費(服務時間平日週一至週五上午10:30~12:30,惟學分費期間04月14日至04月18日調整為週一至週五上午10:00~11:50;下午14:00~15:30(國定例假日放假)。
三、如有疑問請洽出納組,電話(02)2462-2192轉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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