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延平水下科技中心空蝕水槽功能,維持試驗品質,提升教學與研究水準,訂定本水槽管理辦法。並考量本實驗室特殊性質,旨在確保進入本實驗室內人員之人身安全與本實驗室內資源之最佳利用積極發揮水槽功能永續營運。
於110年12月21日 管理委員會修訂